家務是“家教”的一個重要部份
現代家庭的物質生活已大有改善,不少人家是由女傭代做家務或者由爺爺奶奶代看孩子,而年青夫妻皆出外工作來維持物質的提升。
女傭對孩子是以侍候主人態度處理,他帶養大的孩子除了養成“主人型”、“老闆仔”的性格外,禮貌與“親情”缺乏是肯定的;奶奶爺爺又太多的溺愛,“教”的成分恐怕不多,孩子更具 “皇帝仔”的性格。這是年青父母面對的困境。
孩子的“黃金時期”沒有細心培育,而是任由發展,接受層次不高的薰染,或是負面的示範,其危害可以預想得到。
年輕父母的教育觀也不正確,孩子就是由媽媽親自帶養,也因為孩子較少,疼愛不得法,常見的溺愛行為,就是不讓孩子做家務。
孩子天性喜愛學習、模範大人的行為,而做家務是孩子天天眼濡耳染的事,運用得好,“家務”是一項最佳的“家庭教育”。可惜,父母常常自作聰明:孩子小!不會做、做不好、越幫越忙……很多理由,結果不給做家務。忽略了做家務的重要作用。
其實父母只要能注意安全及符合孩子處理能力,給於做家務,才是孩子最佳的起步。
“孩子做不好”,摺衣服一事,孩子手腳不夠靈巧,當然摺不整齊,父母不讓摺,結果孩子失去鍛練機會。我們應該認到,對孩子的要求,不是把衣服摺齊,而是在於“做的精神”。
“這時候,你的責任是把書讀好,其他事不必做”的理論,結果孩子唸完中學,還不能獨立自理,真不知這孩子將來進入社會“還有出息嗎”?
父母要把做“家務”當成一門最好的教育來實施。適當適合適法做家務的教導,好處大得很:
1. 家務是體勞,是勤勞耐勞的鍛練,直接訓練了孩子的技能,眼明手巧、手腳靈活。
2. 鍛練了“動腦筋”,以掃地一事說,如何掃、怎麼掃、那兒開始掃,都要動腦想一想,才能把工作做好。多少孩子在小學、中學是在推掃帚,而不是掃地。
3. 做家務可以讓孩子明白工作的辛苦,從中知道辛苦,理解父母的付出,“體會中”可昇華至感恩心的加強。
4. 做家務可以讓孩子明白,多數做不完的家務是別人製造的。脫鞋亂丟、報紙散擺、玩具零亂……最後讓別人來整理,是傷害家人的行為。
5. 做家務中還可教孩子節省、環保、關心別人、體諒別人……等。
6. 分配及定時分工完成某項家務,是規律與時間觀念的培養。
7. 父母分配得當,一家人一起做家務,是家庭的溫暖和睦體現。做家務是給家人一分的愛心,是一件高興光彩的事,所以千萬別把做家務當成“懲罰”。無論讓孩子背多少經書,讀多少篇《弟子規》,若不落實,終會功虧一簣。而做家務又是實踐《弟子規》的最佳途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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